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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恶的法律更新29章全集最新列表 在线阅读无广告 董竞一

时间:2017-11-20 05:58 /生活小说 / 编辑:包恩
独家完整版小说《万恶的法律》是董竞一倾心创作的一本军事、都市情缘、言情风格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是李瑞,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尹先伊:我认为原告的代理人所说的都不是事实。有谁证明得了是李瑞和把欠条给的朱子隐呢?我们要剥作鉴定法

万恶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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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字数:约20.1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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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恶的法律》在线阅读

《万恶的法律》第22篇

尹先伊:我认为原告的代理人所说的都不是事实。有谁证明得了是李瑞和把欠条给的朱子隐呢?我们要作鉴定法却驳回了我们的看法,这明显就是带有一种偏见。贺段和朱子隐所说的虽然能够互相印证,但是要知他们都是本案的厉害关系人,其证实也是无效的,再有夏得刚的证实也不起作用,夏得刚是跟朱子隐也有厉害关系,带着一种利益的趋所讲的话是不能成其事实的,在法律上必须有一种排它,其证实才能起到证据的作用,那么,贺段完全有可能把这张不存在的欠条给朱子隐,实施了侵占行为,反过来建立守同盟来对付李瑞和,这是完全能够成立的,所以要认定李瑞和把条子给了朱子隐无任何证据,其供是不起作用的。

第二,我认为本案李瑞和与朱子隐均无责任,我不赞成原告代理人的观点,认为追加刘梅为第三人没有实质意义,我认为她只能是本案的证人,从领款上看就是刘梅领取的款,一是有物证,二是刘梅也承认,她才是本案真正的不当得利者,她才是本案真正应当返还财物的人。所以我认为本案李瑞和和朱子隐都无责任,应当驳回原告的起诉,让原告另行去起诉刘梅,实现其法权益不受侵害。

朱:欠条是李瑞和拿给我的,也是抵了夏得刚的帐,这也是李瑞和的行为,要不然我不可能去领得到款。通过法调查夏得刚,我也只是得了2000元,这个钱也是李瑞和让我支付的,所以这2万2应由李瑞和返还给鞋业有限公司。

赵律师:我认为朱子隐没有责任,朱子隐的行为纯属于是受李瑞和的委托行为,委托人依法应当对其果承担法律责任。从这批货上来看,只有李瑞和才能凭其手中的欠条到原告那里领取得到款,几笔都是李瑞和领的,无可否认,那么对于面来的行为就同样应当由李瑞和负责去处理,朱子隐只是受托而已,要追究其责任是无法律依据的,所以本案只能由李瑞和来返还。

再有通过调查完全能证实这二万二是被李瑞和所得了,从夏得刚的帐目之中可以现出来,认定李瑞和返还是无疑的。

刘:我没有什么可说的,我同意赵律师的观点,应由李瑞和返还,我们真的是没有得到这个钱。

(还是一个注,跟摘录无关,我要讲的就是这些矛盾,第一个回已经完成,你可以看到了我这个律师也是不好当的,各自为了各自的利益,各自充当不同的角。就拿尹先伊来讲,我们虽然是同一个所里,但各为其主,这里是真格的,这不是在演习,不是在演戏,不是在演戏给老百姓看,而是真实弹的在,毫不留有“情面”二字。这个你就可以完全相信去请一个所里律师了,但你必须要请到有能的人,我告诉于你。另外我也是让你来居替地观看,我是一个处在什么场面之中的人,可谓是四面楚歌,我的敌人有尹先伊,有朱子隐,有赵律师,还有刘梅,所有这些人都是以我为敌,敌人是强大的,其阵容你可以想象,我常常是在这种缝中生存,开始学当律师是要有老师带路的,我是师学于老律师,捉过他的无数经验,在这里就不去谈了。我要说是:在这个时候发不了言,不能依理依法地讲解什么是最为尴尬的了,你说是吗?矛盾是尖锐的,其意思是截然相反的,怎么能短其距离呢?这也就只有靠我自己了)

(为了有效地行辩护,你必须运用奕棋术,就象一位辈曾经告诉我的那样。这就是:你必须考虑你和你的对手在盘面上有多少和有什么样的棋子,并尽可能地猜测你的对手会如何下,然看看你能如何移你自己的棋子,以获得最佳效,无论这是为了任弓还是为了防御。)

李律师:对于被告李瑞和的代理人所说讲的两个观点,我谈点看法。第一,他认为事实不清,不能确认,我认为是无理的狡辩,我就不去居替的分析了。第二,他认为应当驳回原告的起诉,这也是错误的,事出有因,正由于有这一连串的作用才发生了这个结果,它们之间有因果关系,怎么会不负责任呢?

对于被告朱子隐及其代理人的看法,我也不同意,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委托关系,事实上是委托吗?他们是共同做生意,这是提,帐如何的付这是他们内部的事,跟本案无关,既然是共同伙作生意,就谈不到是什么委托关系,这只是他们内部分工的不同而已,把它割离开来,片面地看待问题,这是不对的。说是委托,又没有依据证明。

尹先伊:对于原告的代理人所谈的,我不发表任何的看法。

对于被告朱子隐及其代理人的观点,我很兴趣,是委托关系可以,那么请刘梅把这二万二领取回来给李瑞和的证据拿出来,只要有我们都认帐。怎么拿不出来呢?这完全是他们推卸责任的一种辩解。

朱:我们把那钱拿回来,是抵帐了,有夏得刚证实就够了,是李瑞和这样搞的,又何需要证据呢?我要说夏得刚就是证据。

赵律师:委托关系是成立的,一是这个钱是李瑞和把货款拿到手用了,没有钱才找的条子来抵的帐,二是朱子隐的确是受李瑞和之托,把钱给了夏得刚,这个行为应当由李瑞和个人来承担。

刘:无。

审:第二的辩论已经结束,下面我再提示一下,下面来行的是互相辩论,可以一问一答,但对于已经说过的观点就不再去纠缠,说清楚就行了,至于谁是谁非由法来确定,下面开始。

李律师:我没有新的观点,也没有什么需要问的。

尹先伊:没有。

朱:我要反诉原告,他们把我的货(在雄功县买来的)款扣下了二万二,这是无法律依据的,我要立即支付,另外承担资金利息。

赵律师:我认为反诉是成立的,首先扣下的这二万二是有依据的,这是欠条的复印件,时间都这么了,多次找原告,原告以上面多付有二万二作抵帐处理。原件在雄功县人民法院手中,法院就是凭此欠条查封了原告的皮革。我们认为那二万二应由委托人李瑞和承担,所以原告扣我们的二万二无依据,所以反诉。

刘:无。

审:反诉可以,把反诉状来,我认为反诉也成立,同意受理,现在法审理也还没有结束,反诉符法律规定,法决定并审理此案。现由被反诉人行当答辩。

(注:一波未平一波再起,天真的有不测风云,面一个事情都还没有一个定论,新的战争帷幕又拉开了,这是最考验人的,遇到象这样的困难,律师都到害怕,更不用说我们的当事人了。问题是棘手的,无奈!律师,我们只有疲于奔命,上了,着头皮去接战斗,能够作到这样也是不错的了,至于胜负应当另当别论)

(对于边边角角的小问题也必须加以准备,因为很难预料在开时案子将会怎样发展,很可能律师认为不很重要的问题却在最被法设定是极重要的问题。就象是一场战争,一个律师需要仔地考虑对方可能会采取怎样的行并在该案中可能会提出什么样的论点来反驳他。这些问题都必须加以研究。律师对己方的弱点也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因为千里堤溃于蚁,即使一个案子有十个有的论点而只要有一个弱点,整个案子很可能就败在这一个弱点上。)

贺段:我们发现了多付款,当时我不敢报告,就是怕他们不再来货了,他们在雄功县买来掌初,我才把多付款的事给经理讲,经理我去喊他们两个来,朱子隐和李瑞和两个就是推卸责任,一个去了,一个又不去,没有办法经理才写有条子,扣的,条子在卷中也有了。

(我面讲了,诉状是一个靶子,答辩状又是另一个靶子,朱子隐和赵律师不提出答辩状也是够狡猾的,真可谓狡兔三窟。明摆着的敌人很容易消灭,但那些间谍你就难了,这个时候提出一个新的问题,实在是难以料定的,你想让他们给你捎个信来,说要告你吗?不可能的,成功往往都是突然袭击,本偷袭珍珠港就是这样,措手不及呀!我的兄。)

李律师:我认为反诉不成立,所谓的反诉是被告人对原告人提起的诉讼,反诉必须备几个条件,通过本案,我认为本案中的反诉几个条件都不成立,①本案的诉是返还财物,属于不当得利的范畴,而反诉的却是拖欠货款,其诉的标的就是不一样。②反诉的理由与本案有联系否?事情早就发生了,本来坐在被告位置的是我们,反倒是我们来起诉他们,我们认为他们对其抵帐没有任何的异议,要不是雄功县法院的涉我们也不会起诉的,这两个案子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③反诉的目的是为了抵销我们的请,我们的款付出了这是客观事实,不可否认,我们要收回这个款,只是由他们两个共同来承担的问题,而反诉请是立即支付货款并承担利息,也不是为了冲抵。④这批货也有被告李瑞和的一份,图锵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也确认,朱子隐这样反诉也是不法的,因为没有征得李瑞和的同意,一个人不能成为权利的主张人,这同样是错误,所以我认为其反诉是不能成立的,应当驳回其反诉。

审:我把这张条子读一下,“财会室:如果朱子隐不来把帐目搞清楚,则从其货款中扣除二万二元正。朱鱼,3月18。”这是典型的官意志,原告就凭这几行字就把别人二万多块钱扣了,不去得法律的公正解决,而是凭想当然,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一点法律意识都没有。欠别人的款纸黑字写着,盖有财务公章,凭什么不支付呢?这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反诉人行辩论。

(注:从此看来,我们打官司不是跟当事人打,我经常在外面跑,碰到这样的事情最多,我的结论是我们在跟法官打官司,因为法官始终是占到对方当事人那边,象这样办案就烦了)

朱:我拿着条子去找过他们多次,他们就是这个理由,我说过多少次我没有拿到他们的钱,他们就这样不搞,现在我只有得法律的公正解决了。

赵律师:反诉是成立的,①是对象符,我们是被告反诉本案的原告,②两个案有因果关系,就是本案的原告不付款,才形成了今天的起诉,因果关系十分明显,有着本质的联系。③我们也不欠原告的款,所以其诉讼请是成立的,应当立即支付货款,并承担利息。

审:被反诉人及代理人有辩论的吗?

李律师:我没有新的意见。

朱:无。

赵律师:没有了。

审:我宣布法辩论结束,下面行法调解,先征一下各方是否同意调解,然再说调解的居替方案,不行,我们就定期行判决。

贺段:同意。

李律师:同意。

尹先伊:不同意,李瑞和都走了,请判决。

朱:同意。

赵律师:同意。

刘:同意。

审:有人不同意了,那么就没有必要行调解。

对于本案,我提出个人的看法,审判委员会是以事实不清,责任不明,提出的再审,通过追加第三人,请证人们到作证,一步查实证据材料,现在我认为本案的事实也查清。被告李瑞和为了清偿夏得刚的债,将本已不存在没有付款内容的欠条拿给被告朱子隐,让其冲帐,由于原告的过错没有按财会制度执行,致使其第三人刘梅将款领走,款拿去清偿了李瑞和的债务,其责任在于被告李瑞和。原告因其多付的二万二没有回笼,采取一种强占的手段就把被告朱子隐的货款扣下,严重地违法,应当受到法律制裁。这是我个人的看法。

本案怠贺,报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定期行宣判,同时给你们达判决书。如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起15内,向本院递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图锵市中级人民法院。

现在休

……

摘录就抄到这里为止,我之所以要抄这个东西是让你可以从法官的语气之中闻到一股很浓的火yao味,明显地会看出这场官司我们是输定了,这种瓜分世界的格局已经形成,没有了多大的说明。到底这中间隐藏些什么,我只是可以想象,但我不能诉说。

我们是在这样一种沉闷的空气中度过新年的,你我们能有一个愉节吗?官司这个影子随时都在纠缠着我们,官司,比喻不恰当的一点,它就象一生命的青藤牵着我们的心,明年希望有一个好的收获,再来度过一个愉节,现在我们只能这样了。

转眼也是阳的三月,人们都走离了火笼,逐渐地开始了办事。我们也同样在这明guang里,又拖起了我们这张被搁了很久的官司船,船将驶向何方呢?能够达到希望的彼岸吗?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又回到了起点,仍就去跟随着那些跟本案有关的人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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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恶的法律

万恶的法律

作者:董竞一
类型:生活小说
完结:
时间:2017-11-20 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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